第(1/3)页 相比起孙翔那边的饿虎扑食,霍建华这边,画风简直可以用岁月静好,清心寡欲来形容。 他甚至还有闲情逸致,主动拿起吹风机,给彭雅吹起了头发! 彭雅坐在梳妆凳上,翘着二郎腿,浴袍下摆因为坐姿而微微敞开,露出一截线条流畅的弧线。 她抱着手臂,透过面前清晰的镜子,饶有兴致地注视着身后那个正全神贯注的男人。 她的这个男人,跟别的男人,或者说跟大多数男人,有着本质上的不同。 在大多数男人的世界里,“色”这个字,往往占据着生物本能驱动下的首要位置。 不管是在灯红酒绿的场合,还是在日常相处的细节中,这种“食色性也”的本能驱动者,绝对是占了压倒性多数。 他们看到美好的异性,大脑会本能的,快速地连接到某些不可描述的领域。 但霍建华……他很特殊。 他眼里当然也有色,也有对美的欣赏和渴望。 可这种色对他而言,更像是一种需要特定条件才能触发的被动技能。 你不脱了衣服明晃晃地站在他面前,或者给出极其明确的暗示,他脑子里绝对,绝对不会主动去想那些旖旎的画面! 别的男人看到穿着黑丝、踩着高跟鞋的性感大长腿,脑海里可能上演了八百种扛上肩的剧本。 可霍建华看到黑丝…… 他的第一反应很可能是: “这材质……有点像某种过滤网?” “丝袜奶茶……是不是用类似的东西过滤的?” “如果用这种密度和材质的丝来过滤高汤,会不会让汤色更清亮,口感更顺滑?” 虽然描述得有点夸张,但彭雅觉得,这种夸张放在霍建华身上,真的非常极其合适! 不说别的,就看她现在这身打扮—— 一件极其性感的黑色真丝吊带睡裙,领口的深V,几乎开到了肚脐眼的位置,大片雪白的肌肤和深邃的事业线一览无余。 裙摆的长度,短得令人发指,堪堪只到大腿根部,稍微一动就有走光的风险。 真丝面料柔顺地贴在她曲线玲珑的身体上,该凸的凸,该翘的翘,在卧室暖昧的灯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。 就这! 就这身足以让绝大多数男人瞬间血脉贲张、化身饿狼的战袍! 霍建华他!硬是能!闲!下!心!来! 气定神闲、悠哉悠哉、手法稳定地!先给她把头发吹干! 你说说,你说说! 这得是多大的定力?多高的佛系境界? 这要是换作别的男人,怕是吹风机一扔,早就化身人形泰迪扑上来,把她按墙上了! 彭雅甚至忍不住低头,再次审视了一下自己,那双笔直修长,肌肉线条漂亮,比霍建华的命都要长的美腿。 再看看胸前,虽然比不上曲曼的波澜壮阔和穆婉凝的丰腴饱满,但也是挺拔有型,足够吸引眼球的山峰。 “……” 要不是她对自己这身段,这容貌,这气质有着绝对的信心。 要不是她清楚地知道,自己走出去依旧能吸引大量或欣赏或爱慕的目光……她现在,真的、真的会陷入对自我魅力的深度怀疑! 看着镜子里那个依旧表情平静,动作轻柔,仿佛在完成一项神圣仪式的霍建华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