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陆行舟走出办公室,一束正午刺眼的阳光落在脸上。 “咕噜噜——” 早上六点匆匆下肚两个包子,熬到正午的肚子终于忍不住发出响亮又委屈的哀嚎。 “老陆,你可算出来了!刚才警察留下来问你什么了?” 那歌冷不丁从墙角跳了出来,吓陆行舟一跳。 “我去!吓老子一跳!” 陆行舟做了一个夸张的侧身动作。 “你刚才不是一溜烟跑没影了?怎么又折回来了。” 那歌挠着头讪讪一笑,语气带着掩饰不住的慌张:“我这不是人生第一次被警察问话嘛。 我从小到大乖乖好学生,遵纪守法,热爱生活,为人正义,就从不小偷小摸,路边捡到钱都知道交给警察叔叔。 这辈子就没跟派出所打过交道。 唯一一次去警局,还是小时候办身份证。 更何况咱们今天可是发现了一根人类的指骨! 实打实的命案相关,我能不心慌紧张吗?” 陆行舟无奈抽了抽嘴角,这番说辞虽然离谱,却也合情合理。 “我饿了,准备去岛城医大食堂吃点东西,你要一起去吗?。” 那歌立马摇头撇嘴,一脸嫌弃:“吃什么食堂啊。 大学食堂那都是生命维持餐。 走,我带你吃点只有本地人知道的店。” 陆行舟没有犹豫,直接点头答应。 他自从来到岛城这么久,一直是根据网上的攻略和网络宣传,去找网红景点和网红店。 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推荐的小店,大多都是扎根街头几十年的老味道,烟火气十足。 甚至,都有可能是那歌自己从小吃到大的店。 就以陆行舟来说,三中门口那家老火锅店,从初二的时候就时不时在他家吃。 当时,还是老板一个人忙前忙后。 前不久偶然路过再去光顾,才恍然发觉,当年孤身忙碌的老板,女儿都已经背着书包,上小学一年级了。 陆行舟刚要摸出手机叫车,那歌便摆了摆手:“不用麻烦打车,那家店距离岛城医大不远,我们走着去就行。” 第(1/3)页